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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圖自香港《文彙報》
  人民網香港9月19日電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人懷疑貪污案今日繼續審訊,許仕仁承認曾經向稅務局隱瞞共2180萬港幣收入,他說當時是想“慳稅”。
  許仕仁表示,由2003年底至上任司長前,共收由郭炳江提供的2180萬港幣,作為口頭承諾顧問費和合約所寫酬金的差價,以及期內秘書、司機等開支。他在收第一筆300萬港幣款項時,因為不知道郭炳江以何名義和方式向他付款,想先等對方發出文件確認,所以暫時沒有向稅務局申報這筆收入。但其後他再收郭炳江分別300萬港幣、500萬港幣和1080萬港幣,未有申報,就是因為想“慳稅”,而在填寫2005至2006年度報稅表時,許仕仁已身為政務司司長。
  許仕仁表示,郭炳江在他上任司長前不久,透過陳鉅源向他支付1080萬港幣顧問費尾數,由關雄生代收。許仕仁又提及2004年底至2005年初,他認識一名叫羅焯的知名馬主,許仕仁在協助對方取得5億港幣融資後,對方為答謝他向他支付300萬港幣佣金,許仕仁及後用了這筆錢繳交禮頓山公寓的租金。
  此外,許仕仁提到2005年3月中收到曾蔭權電話,邀請他任港府政務司司長,他在3月底至4月初時回覆電話給對方,答應有關邀請,但他向曾蔭權表明,自己的財政狀況不容許自己作太久,強調自己一定只做2年。(盧曉川、曹海揚)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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