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順義區馬坡鎮副鎮長李庫,利用分管土地、城建的便利,將該鎮的一家敬老院先租給其兒子李學勇的公司,隨後又將該敬老院過戶給李學勇的公司。該敬老院後遇到拆遷,70萬元拆遷補償全部由李學勇的公司獲得。一審法院認定,李庫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李庫不服判決而上訴。昨天,記者從市三中院獲悉,該院已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京華時報記者張劍
  >>案情
  幫兒子成立公司租敬老院土地
  順義區馬坡敬老院建於1989年,是當時的馬坡鄉政府在北上坡村的集體土地上建成。2003年至2004年期間,李庫擔任馬坡鎮副鎮長,分管土地、城建等領域。2003年11月18日,馬坡鎮政府與北上坡村委會簽訂協議,將敬老院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權全部移交到北上坡村委會。李庫盯上了這座年頭已久的敬老院,手裡又有相關的權力,於是開始了一系列動作。
  李庫首先為其子李學勇註冊了一家名為北京晨羽眾邦工貿有限公司的企業,隨後又協助該公司從村委會將敬老院及所在地塊租賃走。但晨羽眾邦公司其實並沒有經營敬老院的土地,而是在這片地上不斷建房。
  利用手中職權違規辦產權證
  按照規定,這些房屋不能辦理產權證。但此時,正巧趕上李庫在為馬坡鎮的其他企業辦理土地證、房產證,李庫抓住這一機會,明知晨羽眾邦公司不具備辦證條件,卻依然採用隱瞞真實用途、虛構房屋所有權人知情的方法,獲取了一系列證明材料並上報至主管部門。通過這個方法,李庫將本屬於北上坡村委會的敬老院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全部轉到了晨羽眾邦公司名下。
  2010年10月,敬老院所在地塊進行拆遷,70萬元補償款由晨羽眾邦公司領取,並最終由李庫據為己有。據京華時報記者瞭解,由於李庫的這一行為明顯不符合常理,敬老院被過戶後,一直有人對此進行舉報。2013年,李庫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敬老院所在的土地已經完成了拆遷,目前有了其他用途。
  >>判決
  隱瞞真相騙拆遷款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李庫身為在國家機關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利用職務的便利,製造各類假材料,隱瞞真相騙取拆遷款,且數額特別巨大,給相關村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應當從嚴懲處。綜合案件的整體事實,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1萬元,責令李庫將70萬元拆遷款退賠給順義區馬坡鎮北上坡村委會。
  一審宣判後,李庫不服判決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訴。李庫及其辯護人認為,其沒有編造事實、隱瞞真相騙取涉案財產的行為和故意,其行為不構成詐騙罪。要求撤銷一審判決,對案件進行改判。
  市三中院審理認為,綜合在案的證人證言、各項書證以及各鑒定意見,這些證據均充分證明,李庫利用其擔任副鎮長的職務影響力,為其子註冊公司,在明知該公司不符合補辦土地證、房產證要求的情況下,採用隱瞞真實用途、虛構房屋所有權人知情的方法,使該公司獲取這兩個證書,並最終將本應屬於北上坡村委會的拆遷款據為己有。李庫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最終,市三中院裁定駁回李庫上訴,維持原審判決。  (原標題:副鎮長助子搶占敬老院拆遷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p36jphxx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